各学院、各部门:
为落实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等学校人脸识别系统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现就我校组织开展校园内人脸识别系统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摸清底数。全面梳理本部门使用人脸识别的系统和应用场景,统计、核实已采集并录入系统的人员数量,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二)开展自查。围绕人脸识别系统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防护、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健全工作责任制等方面,开展技术性和合规性检查,确保人脸识别系统安全规范规使用。
(三)加强管理。明确人脸识别系统的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全面排查人脸识别系统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同步落实整改,完善管理制度、强化技术防护,切实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部署。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自查工作,留存证明性材料,确保自查工作务实有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应对处理的个人信息尽到保护义务。对制度建设、责任落实、人员管理、技术防护等方面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严格履行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告知义务。
三、情况报送
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自查整改,完成使用情况自查表(见附件),并就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风险隐患、问题整改落实等方面形成总结报告,留存证明性材料,使用情况自查表、总结报告及证明材料的电子文件于5月16日下班前发送至邮箱xxh@sdyu.edu.cn。
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将组织技术力量,根据各部门自查和整改情况开展现场检查督导,确保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高等学校人脸识别系统使用情况自查表
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