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深入开展网络安全宣传知识技能宣传普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我校师生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共同维护国家网络安全,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工作际举办山东省校园日活动的通知》(鲁教科函〔2021〕33号)要求,切实做好“2021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通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网络强国战略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宣传国家网络安全工作取得的重大成就,宣传贯彻《网络安全法》及相关配套法规,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增强网络安全意识,提升防护技能,提高师生网络文明素质,营造安全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切实维护国家网络安全。
二、活动主题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三、活动时间
10月11日至17日,10月15日为主题校园日。
四、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积极营造宣传氛围
在校园内悬挂网络安全宣传横幅、制作摆放宣传展板;在校内LED电子大屏循环滚动播放网络安全宣传标语;在校园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推送网络安全教育宣传内容。
负责单位:党委宣传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二)加强网络安全法规学习
各单位要组织广大师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校园日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工作际举办山东省校园日活动的通知》(鲁教科函〔2021〕33号)、《国家网络安全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开展好网络安全知识、个人信息保护、防范网络金融诈骗、校园不良网贷风险警示教育等主题班会,增强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防护能力。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各二级学院
(三)组织学生开展网络安全知识竞赛
1.组织学生广泛参加线上网络安全知识答题大赛
答题网址:https://www.wenjuan.top/s/UZBZJv007I/
活动时间:10月13日—10月19日
责任单位: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团委、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2.将网络安全知识教育纳入新生入学教育
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
(四)开展网络安全教育活动
1.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大讲堂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安全管理处、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2.编发网络安全知识普及手册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五)举办网络安全教育主题日活动
1.营造网络安全教育宣传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
2.开展网络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3.开展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网络金融诈骗、校园不良网贷风险警示教育等主题宣传活动
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安全管理处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举办网络安全宣传周互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师生积极参与宣传教育活动,让网络安全入脑入心,积极营造安全上网、依法上网的良好氛围,共创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共同维护国家网络安全。
(二)加强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
党委宣传部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材料收集工作,及时向省教育厅及网络安全主管部门报送学校活动信息,请各单位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党委宣传部。联系人:王晓辉,邮箱:wxh@sdyu.edu.cn。
党委宣传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