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信部25号令,2013年7月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工信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六部门2016年9月联合发布)等规定,为加强我校办公电话的实名制管理,经研究决定对全校的办公电话进行确认、登记及清理,请各部门统计本部门在用的所有办公电话,按照附件表格内容进行登记,于12月3日前发送至 xxh@sdyu.edu.cn 邮箱,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后提交信息办(办公楼东区321室,咨询电话58997077(内线67077))。
未在本次统计中登记的办公电话,将按照无效号码进行清理。多人共用的办公电话请将使用人的姓名均列上。
办公室 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2018年11月27日